我省2016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10月份、11月份和12月份进行。全省共有19万余考生在规定时间段内相继参加市地组织考试和省统考,涉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所有科目。具体要求执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步做好2016年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黑教基二函(2016)446号)文件精神。
市地组织科目(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语文、数学、外语)的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按照省、市(行署、总局)、县(市、区、分局)、校管理要求和时间安排,分别于10月、11月份进行;省统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科目的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于12月份进行;考生的考试安排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市地组织科目的考试成绩上传的截止日期是12月末;省统考科目的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省里统一阅卷,预计于明年3月份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上公布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省招生考试院将11月份作为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诚信教育月”,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政策及考风考纪方面的教育,重点加强对学生的考试诚信、对监考教师的履职尽责、对家长的教子有方教育,打造正常有序、平和稳定的考试“软环境”,营造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政策及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氛围。考前,各级考试管理部门要及时关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发布的从严治考、依法治考的政策信息,按照省招生考试院的统一要求,结合各地考试管理的实际,加大考试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社会舆论的正确引导,进行考风考纪和考生诚信考试教育,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省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合理安排学习和备考时间,争取二者两不误,最终取得好成绩。